上海市居住证落户政策
上海市居住证落户政策是外地户籍人员通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一定条件后,逐步实现落户的重要途径。该政策主要依托“积分制”和“居转户”两大方式。
一、居住证积分落户
持证人可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累计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可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等市民待遇,但积分达标不直接等于落户。积分项目包括年龄、学历、职称、社保缴纳年限、纳税情况、紧缺专业、投资纳税等。高技能人才、重点机构急需人才等可获加分。
二、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居转户)
这是主要的落户路径之一,基本条件如下: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且对应岗位聘任;
-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记录。
符合以下情形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 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一级),且满足相应条件,持证年限可缩短至5年;
-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可直接申请落户;
- 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急需的高级人才,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加快落户。
三、其他补充渠道
近年来,上海对重点企业骨干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等实施更宽松政策。例如,在张江科学城等区域工作的特定人才,居转户年限可缩短至3-5年。
总之,上海市居住证落户政策强调长期合法稳定就业与贡献,注重人才素质与社会融合。申请人需持续关注人社局发布的最新政策调整,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