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后居住证
上海落户后,原有的《上海市居住证》将自动失效,不再需要使用或续签。
当申请人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应届生落户、留学生落户等方式成功获得上海常住户口(即“落户”)后,户籍身份已由“非本市户籍人员”转为“本市户籍居民”,不再属于居住证管理对象。因此,原持有的居住证在户口迁入上海的那一刻起即失去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
-
证件处理:无需主动注销居住证,公安系统会根据户籍变更信息自动更新状态。原实体卡可自行保留作纪念,但不可再用于办理需提供有效居住证的业务(如子女入学、拍牌、购房资格等),因为这些事项今后将直接凭上海户口办理。
-
相关权益变化:落户后,可享受本市市民同等权利,如:
- 直接获得沪牌参拍资格;
- 子女按户籍生政策就近入学;
- 享有本市社会保障、公积金贷款等市民待遇;
- 购房不再受“5年居住证+社保”限制。
-
过渡期注意:在户口审批通过至实际落户完成期间(如户口迁移中),若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一旦派出所完成户口登记,居住证即时失效。
-
信息更新:建议落户后及时更新银行、社保、公积金、驾照、房产等相关系统的个人信息,将“户籍地址”变更为上海户籍地址,避免因信息不一致带来不便。
总之,上海落户是居住证制度的“终点目标”之一。成功落户后,居住证使命完成,个人身份正式转为本地户籍居民,享受全面市民待遇,无需再关注居住证续签或积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