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随员落户
上海居住证随员落户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主申请人,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其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可作为“随员”随同办理落户手续。目前,上海并没有直接通过居住证实现“随员落户”的政策,但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居转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政策实现落户,随迁家属需依附于主申请人的落户资格。
根据上海市现行的“居转户”政策,主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在此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被聘任的岗位需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如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
- 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等。
主申请人成功申请落户后,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随迁条件如下:
- 配偶: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原则上可一同落户,不强制要求就业或社保年限;
- 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随迁,成年未婚且在读的子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申请;
- 随迁人员需无犯罪记录,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随迁不等于“随员单独落户”,必须依附于主申请人的成功落户。此外,人才引进、留学生落户、投靠落户等其他渠道也可能实现家属随迁,具体政策因申请类型而异。
建议申请人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最新政策,或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政策可能动态调整,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