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士居住证落户
上海博士居住证落户政策相对宽松,博士学历人才属于上海市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范畴,可通过多种渠道实现落户。
一、主要落户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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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适用于海外博士)
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若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落户:- 国(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
- 留学期间须持续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累计不少于180天;
- 回国后2年内来沪并持续在本市工作;
- 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
-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需达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以上。
此类人员无需社保年限要求,审批较快,部分优秀人才还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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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博士人才引进(非应届)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国内博士,可通过“居住证转户籍”方式落户:-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近连续7年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
- 持证期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符合技术骨干条件;
- 在本市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
博士学历可缩短年限或放宽条件,部分区域(如张江、临港)对博士人才实行优惠政策,可缩短至5年甚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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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博士直接落户
上海高校毕业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无论户籍所在地,均可通过“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政策直接申请落户,无需社保基数限制,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
高层次人才直接引进
符合上海市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博士(如入选省部级人才计划、担任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等),可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直接申办常住户口,不受居住证年限限制。
二、所需材料(通用):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需认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个税证明、居住证、单位营业执照等。
三、建议:
博士人才可优先选择应届落户或人才引进渠道,效率更高。建议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沟通,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最优路径。
总之,上海对博士人才落户支持力度大,政策便利,实际操作中审批较为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