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细则
上海居住证落户(即“居转户”)是外地户籍人员通过长期居住并满足一定条件后申请上海常住户口的主要途径之一。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主要细则如下:
一、基本条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在此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聘用或劳动关系稳定,且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以上职业资格,并对应工作岗位;
-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等不良行为。
二、激励条件(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或缩短年限:
-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如省部级以上奖项);
- 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资格,且被聘任;
- 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就业并经认定的人才;
- 博士学位获得者,或留学回国人员(另有专门政策);
- 近连续3年缴纳个税高于本市平均工资2倍以上,且社保基数匹配。
三、单位要求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登记、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具备人事管理资质,并同意为申请人申报落户。
四、申请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个税缴纳记录、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随迁家属材料等。
五、办理流程
- 单位注册并提交申请;
- 个人准备材料并由单位上报;
- 人社部门审核(通常需数月);
- 审核通过后公示名单;
-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其他说明
- 社保和个税必须连续、一致,补缴一般不计入;
- 中级职称需与岗位匹配,且通过评审取得;
- 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可一同落户。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通知。实际操作中,建议提前规划职称、社保基数及个税缴纳情况,确保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