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居住证 落户材料
在上海申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即“居转户”),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准备相应材料。以下是常见居转户所需的基本材料清单(以7年居住证转户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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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 本人及随迁家属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如配偶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如子女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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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相关材料: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的证明(可通过居住证积分系统查询记录);
- 居住证有效期内的续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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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个税缴纳证明:
- 连续7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不可断缴,补缴不超过3个月);
- 连续7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可通过税务系统打印);
- 社保和个税单位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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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单位资质:
- 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长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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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职称材料: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如通过职称路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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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记录证明:
- 本人签署的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必要时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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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证明:
- 本人或配偶在本市的房产证,或租赁备案合同、居住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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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材料:
- 随迁子女需提供学籍证明;
- 特殊人才或紧缺专业可提供相关认定文件;
- 积分通知书(如有)。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申请前建议先通过“上海人社”APP或一网通办平台进行预审;
- 政策可能调整,建议以人社局最新通知为准(可咨询12333或各区人才服务中心)。
总体要求为:持居住证满7年、社保与个税满7年、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符合计分标准。符合条件者可通过单位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