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2017
2017年上海居住证落户政策主要依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发〔2012〕116号)及其实施细则执行。该政策为长期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和工作的非户籍人员提供了转为上海常住户口的通道。
申请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的基本条件包括:
- 持证年限: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社保缴纳:在持证期间,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且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通常要求近4年中有36个月以上不低于1倍社平工资,近年逐渐提高至1.3倍或更高);
- 个税缴纳: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记录良好;
- 职称或技能条件:需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以上职业资格,并与所聘岗位相符;
- 无违法记录:在本市守法诚信,无刑事犯罪记录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 单位资质:用人单位一般应是在本市注册登记、正常经营并依法纳税的企业或机构。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者可适当优先或缩短年限: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对口;
-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如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 近连续3年缴纳社保基数达到社平工资2倍以上,且缴纳个税与收入匹配。
2017年政策整体趋于收紧,尤其对社保基数和纳税要求更为严格,强调“贡献导向”和“人才优先”。同时,积分系统虽不直接等同于落户,但高积分有助于后续申请。
申请人需通过所在单位向注册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经初审、复审、公示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总之,2017年上海居住证落户政策注重长期稳定就业、持续纳税和专业能力,体现了对高素质、高贡献人才的倾斜。建议申请人提前规划,确保社保、个税和职称等条件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