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地址落户
上海居住证本身不等同于落户,它是一种证明非沪籍人员在本市合法居住的证件。持有上海居住证满一定年限并满足相关条件后,可通过“积分落户”或“居转户”政策申请上海常住户口(即“落户”)。
目前上海主要通过“居住证积分”和“居转户”两种方式实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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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积分
持证人可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申请积分,当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可享受子女教育、医保等公共服务,但积分达标并不直接落户。积分主要依据年龄、学历、职称、社保缴纳年限、纳税情况、紧缺专业等因素累计。 -
居转户(居住证转户口)
这是最常见的落户途径之一,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在此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聘用岗位与所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有关联;
-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等;
- 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且对应岗位目录。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 持有居住证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 在本市远郊地区工作并长期缴纳社保;
- 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才,可走人才引进通道,无需7年等待。
- 其他落户途径
除居转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生、应届研究生等可通过人才引进、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应届生打分落户等方式直接申请,无需先办居住证满7年。
注意事项:
- 居住证地址需真实有效,用于登记实际居住地,影响积分申请和后续落户材料审核;
- 落户地址一般优先落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产权房,无房者可落户社区公共户或单位集体户;
- 所有材料需真实,虚假申报将影响信用及落户资格。
建议登录“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政策,或咨询所在区人社局获取个性化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