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规则
上海居住证落户主要通过“居转户”政策实现,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一定条件后申请常住户口。根据现行政策(截至2024年),主要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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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年限:申请人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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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个税缴纳:
-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社保和个税缴费单位一致,无断缴或补缴(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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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
- 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可不受职称限制;
- 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所聘岗位与职称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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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违规记录:持证期间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治安管理、税务等法律法规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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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要求: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规定标准。
激励条件(可缩短年限):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一级),且社保基数达到平均工资3倍以上,持证满5年即可申请;
- 在本市远郊地区工作并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重大贡献者,可走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不依赖居住证年限。
申请流程:
- 单位注册并具备落户申报资格;
- 个人准备材料(身份证、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个税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书等);
- 单位向注册地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 审核通过后公示,发放落户批复。
注意事项:
- 社保和个税必须由同一单位缴纳,且持续稳定;
- 居住证续签不能中断,否则影响累计年限;
- 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人社局最新通知。
总体而言,上海居转户强调长期稳定就业、纳税贡献和专业能力,是积分落户与人才引进结合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