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住证落户上海
持有居住证落户上海是通过“居转户”政策实现的主要途径之一。根据上海市现行规定,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可通过积分、职称、投资纳税或人才引进等方式申请常住户口。
基本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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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累计时间需达到84个月,期间居住证续签不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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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满7年:在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连续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补缴一般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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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期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一定标准:近4年中有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倍,且最近连续缴纳基数达到1.3倍以上可缩短年限(如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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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申请人及所在单位需依法纳税,无严重违法违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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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分要求:总积分需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积分项目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紧缺专业、社保缴纳年限、配偶情况等。
特殊情形可缩短年限或优先落户:
- 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一级)且满足年限要求,可缩短至5年;
- 近连续3年社保基数达到平均工资2倍以上,也可适用激励政策;
- 符合本市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等条件的,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更快落户。
申请流程一般为:准备材料(身份证、居住证、社保记录、个税证明、劳动合同、房产或租赁证明等)→ 单位注册并提交申请 → 区人才服务中心初审 → 市人社局复核 → 公示 → 办理户口迁移。
建议提前规划,确保社保和个税连续合规,关注政策调整。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积分和申报进度。落户成功后,享受本地户籍同等公共服务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