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上海后居住证
落户上海后,原有的《上海市居住证》将自动失效,不再需要使用或续签。
当您成功落户上海(即获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您的身份已从“外来常住人口”转为“本市户籍居民”,不再属于居住证适用对象。公安机关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会同步注销您的居住证信息,原居住证实体卡建议自行妥善处理(如销毁或留存纪念)。
落户后,您将享有与本地户籍居民同等的权利和公共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社保、医保待遇升级;
- 子女教育可直接按学区入学;
- 购房、购车资格按户籍政策执行;
- 不再受居住证积分制度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在落户手续完成前,仍需确保居住证持续有效,以免影响相关权益(如子女中高考报名、积分续签等)。若在办理落户过程中仍处于等待审批阶段,建议保持居住证有效直至户口正式报入。
此外,部分公共服务系统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更新户籍状态,建议落户后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如社保、公积金、驾驶证、银行账户等证件和业务中的户籍信息,避免后续办事不便。
总结:一旦成功落户上海,居住证即失去作用,无需再办理签注或积分。您将全面享受本市户籍居民的各项权益,标志着正式成为“新上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