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落户上海步骤图
上海居住证落户(即通过“居转户”政策落户)主要适用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符合条件的人员。以下是简明清晰的步骤图解说明:
一、满足基本条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累计缴纳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依法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
- 聘用合同期限覆盖申请时段,且单位注册地在上海;
- 符合计分标准(如职称、技能、社保基数等),近年通常要求最近3年社保基数不低于1倍社平工资。
二、关键加分项(满足其一可缩短年限或优先)
- 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 近连续3年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2倍以上;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
- 在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或紧缺岗位工作。
三、办理流程步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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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社保缴纳记录、个税完税证明(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获取);
-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注册证明;
- 居住地址证明(如房产证或租赁备案);
- 随迁家属材料(如有配偶子女需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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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与申报
- 用人单位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完成法人一证通认证;
- 提交单位信息,开通落户申报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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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线申报
-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或“一网通办”;
- 填写《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申请表》,上传材料;
- 提交至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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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提交
- 单位对材料真实性审核后,在系统内提交至所在区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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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初审
- 区人社局进行材料初审(约15个工作日);
- 补正材料通知(如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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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复审与公示
- 材料上报市人社局复审(约30个工作日);
- 审核通过后,在官网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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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迁移
- 公示无异议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 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 到上海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四、注意事项
- 社保和个税必须一致,补缴不计入;
- 中途换工作需确保社保不断缴;
- 职称需与工作岗位匹配,并经国家认可。
整个过程约6–9个月,建议提前规划社保基数和职称评定。详情可咨询“上海12345”或访问“上海一网通办”官网查询最新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