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随迁
上海居住证落户随迁是指持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申请转为常住户口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同落户的政策。该政策适用于通过“居转户”途径(即持有居住证并满足积分、社保、个税等要求)成功落户上海的主申请人。
一、随迁对象范围
- 配偶: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可申请随迁;
- 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或在读高中及以下阶段的子女;
- 部分特殊情况如残疾或长期患病的成年子女,视政策具体规定而定。
二、主申请人基本条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在沪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累计满7年;
- 持有上海市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
- 被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 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记录等。
三、随迁办理流程
- 主申请人通过“居转户”审核并获得户口准迁证明;
- 提交随迁人员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在读证明等;
- 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 完成户籍迁移,领取新的居民户口簿。
四、注意事项
- 随迁人员不占用主申请人的积分额度,但需提供真实、完整的亲属关系证明;
- 随迁配偶一般不可单独落户,须依附主申请人;
- 子女随迁后可享受上海本地教育、医保等公共服务;
- 若主申请人落户后离婚,随迁配偶的户口可能受到影响,需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总体而言,上海居住证落户随迁政策为家庭团聚提供了便利,但需严格遵守申请条件和程序。建议提前准备材料,关注上海市人社局及公安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动态,确保顺利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