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落户上海居住证
夫妻分居落户上海主要通过“夫妻分居满一定年限”政策申请常住户口,属于上海市居住证转户籍的特殊通道之一。根据现行政策,具体条件和流程如下:
一、基本条件
- 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一方已在上海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 夫妻两地分居已满规定年限:一般为结婚满10年,且配偶在沪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工作;若配偶为上海市区户口,则需分居满7年;若配偶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边远地区户口,可适当放宽至5年;
- 申请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满相应年限(通常与分居年限一致);
- 在上海有合法稳定住所(如自有房产或单位集体户);
- 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二、所需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市居住证;
- 配偶的上海户口簿及在职证明;
- 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备案);
- 社保缴纳记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单位劳动合同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独生子女证、无违反计生证明等)。
三、办理流程
- 由在沪一方用人单位向注册地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 提交材料并接受初审;
- 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公示阶段;
- 公示无异议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落户上海。
四、注意事项
-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提前咨询上海市人社局或各区人才服务中心;
- 社保和个税需连续缴纳,补缴一般不计入有效年限;
- 居住证积分无需达到120分,但需持续有效。
总之,夫妻分居落户是解决异地家庭团聚的重要途径,符合条件者可通过居住证积累年限申请转户,实现全家落户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