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落户
《上海市居住证》是外来人口在上海合法居住的重要凭证,但持有居住证本身并不等同于落户。上海落户(即获得上海户籍)政策较为严格,主要通过积分落户、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落户、投靠落户等方式实现。
目前,持有《上海市居住 证》并满足一定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居转户”(居住证转户籍)途径申请落户。根据上海市现行规定,“居转户”的基本条件包括: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在此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被聘雇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人单位;
-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等不良行为;
- 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满足上述条件者可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逐步落户。此外,对于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重点机构员工等,上海还设有缩短年限(如5年甚至3年)的优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积分制度也与落户密切相关。持证人可通过学历、职称、社保缴纳年限、纳税、本地购房等情况累积积分,高积分者在教育、医疗等方面享有更多公共服务,但积分本身不直接导致落户,仅作为评价依据之一。
总之,《上海市居住证》是实现落户的基础条件之一,但真正落户需满足更严格的年限、社保、个税、职称等综合要求。建议申请人密切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合理规划职业发展和资质提升,以提高落户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