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条件要求
上海居住证落户,通常指通过“居转户”政策(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一定条件后申请转为本市常住户口)。根据上海市现行的政策规定(截至2024年),主要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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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年限:申请人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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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在持证期间,按规定连续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一般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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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持证和社保缴纳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且无重大偷税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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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与所从事岗位相符。若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2倍及以上,可不受职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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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居住条件,如自有住房或单位集体宿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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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处罚、刑事犯罪等违法违纪行为。
特殊人才可缩短年限:
- 持有居住证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如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技师,且社保基数达到一定标准的,可适当缩短年限。
- 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工作的紧缺急需人才,符合条件的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优先办理。
随迁人员: 主申请人符合落户条件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迁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最新通知,或咨询所在区的人才服务中心获取权威信息。此外,“居转户”需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个人无法直接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