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居住证落户上海
在上海,通过居住证落户(即“居转户”)是外来人口获得上海户籍的主要途径之一。根据现行政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一定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转办常住户口。
基本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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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年限: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84个月)。注意,必须是连续或累计持有有效居住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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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个税缴纳:在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且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保和个税缴费记录需匹配、正常、无断缴或补缴(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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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在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3倍,或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并被聘任相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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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违规记录:持证期间无刑事犯罪记录,未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严重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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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申请时所在用人单位应具有人事管理资质,且为注册在本市的合法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
特别说明:所谓“4年居住证落户”并不符合当前主流政策。目前没有仅凭4年居住证即可直接落户的规定。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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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机构紧缺人才: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项目或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或紧缺急需人才,若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缴纳社保满3年且基数达标,可缩短年限至5年甚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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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人才、科创人才:如参与科技创业、投资达到一定规模,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技术人才,可享受更宽松的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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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特殊政策:在临港新片区工作并符合条件的人才,持有居住证满3年,且在该区域缴纳社保满3年,可申办落户。
总之,常规“居转户”仍以7年为主,4年落户仅适用于特定人才或区域政策。建议申请人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最新政策,结合自身情况准备材料,通过单位提交申请。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务必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