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落户资料
上海居住证积分落户是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制度”实现的,申请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以累计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后,可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但积分本身不直接等于落户。真正实现落户需通过“居转户”政策。以下是关于居住证积分及后续落户所需的主要资料和流程:
一、申请居住证积分所需材料: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系统打印,单位盖章);
- 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有效期限证明;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 学历学位证书(需通过学信网认证,境外学历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连续满6个月以上);
- 其他加分项材料:如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明、投资纳税证明等。
二、积分达标后的待遇: 积分达到120分后,可享受子女教育、基本公共卫生、证照办理等公共服务,但不直接获得上海户口。
三、转为落户(居转户)条件及材料: 积分持有者若想落户,需符合“居转户”政策,一般要求: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前4年内累计缴纳社保和个税满72个月;
- 最近连续3年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
- 聘用岗位与专业技能匹配;
- 无重大违法记录。
居转户需补充材料包括:
- 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
- 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如有随迁);
- 社保缴费记录、个税缴纳证明;
- 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备案;
- 单位推荐函等。
建议通过“上海人社”APP或“一网通办”平台在线申报,实时查询积分和落户进度。政策可能调整,应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