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证明材料
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或转办常住户口(落户)需准备的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政策类型略有不同。以下为常见所需材料清单,适用于通过居住证积分、人才引进、居转户等途径申请落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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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类材料:
- 本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部分情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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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类材料:
- 在沪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备案合同等;
- 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登记地址一致的证明(如水电费账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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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与社保类材料:
-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近几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和“上海人社”获取);
- 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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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职称类材料(视申请条件而定):
-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可查);
- 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评审材料(如中级/高级职称);
- 继续教育或培训证明(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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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与落户专项材料: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申请积分时提供);
- 居转户申请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协助填写并盖章);
- 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证明(一般要求满7年);
- 持有居住证期间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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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材料:
- 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涉及配偶或子女随迁时提供);
- 随迁子女的户籍证明及学籍信息;
- 单位推荐函或人才引进批复文件(人才引进类适用)。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 不同区受理标准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
- 政策动态调整,应以“上海人社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最新要求为准。
建议申请人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一网通办”系统查询具体流程并下载模板材料,确保申报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