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办理落户细则
上海居住证转落户(即“居转户”)是外地户籍人员在上海长期合法稳定居住和工作后,申请上海常住户口的主要途径之一。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主要依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一般要求连续缴纳,补缴不超过3个月);
- 在本市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 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且当前单位为实际工作单位;
- 符合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加分项条件(满足以下任一即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 持证期间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如中级职称、二级技师),且与岗位匹配;
- 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
- 被评为省部级及以上优秀人才、获得省部级科技奖项等;
- 在本市远郊地区、重点产业或紧缺岗位就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特殊通道
- 人才引进类: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直接落户,无需7年等待;
- 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应届生落户政策快速办理;
- 留学回国人员:符合留学服务中心认定条件的,可走留学生落户通道。
四、申请材料(简要)
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个税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房产证或租赁备案等。
五、办理流程
- 单位注册并开具落户申报资格;
- 个人准备材料并由单位提交至人社部门;
- 审核通过后公示,发放落户批复;
- 办理户口迁移和户籍登记。
注意事项: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咨询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同时,确保社保、个税、居住证等记录连续合规,避免因补缴或断缴影响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