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居住证需要累积
在上海落户,持有居住证并累积一定年限是重要途径之一。根据现行政策,通过“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即“居转户”)方式申请上海户口,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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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连续满7年:申请人需依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且在申请时已连续持证满7年。这7年要求的是连续性,中断可能影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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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在持居住证期间,需连续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一般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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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持证期间需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严重偷漏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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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所持证书与工作岗位匹配。若近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以上,可不受职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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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应遵守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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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与岗位要求:申请单位应在本市注册、正常经营并依法纳税,申请人岗位应与单位主营业务相符。
此外,符合特定条件者可缩短年限或走快速通道,例如:
- 持有居住证期间有重大贡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
- 在本市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对应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
- 近3年社保基数持续达到平均工资3倍以上,并具备相应职称者,可缩短至5年。
需要注意的是,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最新规定。同时,居住证积分需达到标准分(目前为120分),虽非直接落户条件,但关系到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也应重视。
总之,上海落户需长期规划,确保居住证、社保、个税、职称等各项条件持续合规累积。
